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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城镇居民到农村买宅基地合法了吗?

    信息发布者:饰海商贸
    2019-05-22 18:57:15   原创

    众所周知,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,使用权是属于农民的。但是,在一些老农民的思想意识里,土地就是自己的。所以,千百年来,土地一直被农民视为自己的命根子,就比如承包责任田是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,宅基地是让农民有一个安家之所。这两者,任意一者都不可被侵犯。

    虽然说改革开放几十年来,农民的经济条件、生活水平也所提升,但是,作为社会阶层的弱势群体,农民长期承受着城乡二元结构隔离,承受着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压制,在为中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同时,一只只充满着欲望、利益的魔爪正在伸向农村这片净土。而且,随着城镇化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越来越少,城市的房价越来越高,诸多的开发商开始把目标瞄向了农村市场。而作为农民手中最后的底牌

    ——宅基地,正在被一步步的侵蚀。

    在我们老家,为了工业园区的经济建设,城郊乡很多的土地都被征用了。从短期看,农民是积累了几万块钱的征收赔偿款;但是从长远来看,农民丧失了劳动力,没有了生存的技能,这就埋下了一个隐患。而且,现在为什么大部分的农民不愿意进城落户?主要就是因为没有一技之长,没有生存技能,到城市吃什么、喝什么,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。如果到时候再想回到农村,而农村却没有了土地,农民就只有哭的份了。

     

    据了解,现在已经有部分地区的农村开始实施农村宅基地转让了,而且,其中一部分的受让人是城市户口,最关键的是村委会竟然盖章批准了。对此,小编表示不理解。难道城镇居民到农民购买宅基地已经合法了吗?

   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,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,但需满足以下四点:

    1、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;2、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;3、受让人无宅基地,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;4、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,须与住房一并转让。另外,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“一户多宅或多房”。如系一户一宅,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,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,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。符合以上条件,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。而且,出现以下转让情况,应认定无效的。

    1、城镇居民购买;2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;3、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;4、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;5、受让人已有住房,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。

    所以,即便是有了村委会的签章,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。其实,国家鼓励农民进城落户有偿转让宅基地也无可厚非,但是,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被有的人钻了空子,否则最后损失的还是千千万万的农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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